翰林院遗址在东长安街路南公安部内,为明初鸿胪寺旧址。 明代正统七年(1442)建翰林院。清初将翰林院并入内三院,康熙年间定为正三品衙门。 清翰林院有登瀛门内堂5楹,堂西为读讲厅,东为编检厅。左廊围门内为状元厅(乾隆三十八年后改为功臣馆);右廊围之内有昌黎祠,土谷祠。堂之后为穿堂,左为待诏厅,右为典簿厅。再后为后堂,后堂内有皇帝临幸时宝座。后堂东西屋为藏书库。翰林院自雍正以后,成为重要的国家储才机关。
在东长安街路南公安部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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